(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督促、保障机关部门(单位)及行政领导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机关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机关党支部开展工作,做好机关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三)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论学习组织、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
(五)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机关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机关全体的年度考核评议等工作。
(六)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战工作。
(七)推进党务公开,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八)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它专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