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推进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委发2016〔23〕号文件)和《关于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和方案》的要求,机关党委以今年获得校“先进党支部”表彰对象为基础,选择党建基础好、带动力强的基层党支部作为机关党委校级、二级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对象。其中,人事处(人才办)党支部、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党支部为校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纪委支部、教务处支部、保卫处支部、学生处支部、工会支部为二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机关党委将创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作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从经费、组织建设等方面重点投入,及时总结、提炼、推广示范点经验做法,推动形成抓党支部建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