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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组织2018年党支部实施创新项目活动的通知

发稿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0日     浏览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组织2018年基层党支部实施创新项目活动的通知》要求,机关党委现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支部创新项目立项活动。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和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新模式、新途径。

二、活动内容

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特点,拓展“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创造性的设计和开展富有特色和成效的、充分体现党组织活动特点的支部活动。立项活动要主题鲜明,理念清晰,指导思想明确,内容鲜活充实,载体搭建新颖灵活,贴近实际,能促进工作发展,使党员愿意参与,积极参与,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活动形式

以支部为单位,围绕活动目的,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在一定时段内,设计具有连续性的系列活动。活动形式自行设计,大胆创新,本着既不影响工作,又能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活动中要注重探索积累,逐渐形成有特色的成熟的活动模式。

四、评选推荐办法

根据组织部要求,机关党委将按照所属党支部总数的50%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即推荐6个支部)。学校对推荐的项目方案进行答辩、评审,确立校级重点党建创新项目。对被确立的项目,机关党委将予以重点关注和支持、跟踪培育。项目完成时,经过考核,学校按照对优秀项目予以奖励。

五、活动要求

学校要求每个支部都要设计确立一个项目,未推荐到学校和未被学校确立的其他项目,由机关党委予以立项。力争使每个党员都要参与,形成机制化、经常化的支部活动形式。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在与党员商量研究以后,设计内容,确定形式,参与评审答辩,进行过程的指导和设计,做好总结,汇总成果。

各支部要注意活动材料的搜集与整理,准备好音像、文本等纪实性材料,以备总结考核之用。

六、活动总结与评比

学校将支部创新立项活动纳入到学校党建工作创新和长效机制建设之中,每年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当年立项的支部创新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党支部创新立项开展情况将作为学校考核党总支、党支部、党员的重要依据。

七、申报时间

各党支部都要确立创新项目,填写《2018年大连大学支部创新活动方案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再由机关党委确定后向学校推荐。请于917日(周一)前报送《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并将电子版发至jgdw@dlu.edu.cn,联系人:姜琳,电话:87403588

                                

大连大学机关党委

                                  2018910

 

附件:2018年大连大学支部创新项目活动立项申请书

 

 

 

 

上一条:2018年第四季度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七个育人’贯穿到学校各项工作中,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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