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进一步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二级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条例》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将《条例》学习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中心组学习要求在5月份内完成。
2.各二级党组织请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工作实际,部署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等,通过自学、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各支部学习要求在6月份内完成。
3.各二级党组织要掌握所辖党支部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及时分析形势、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要将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和好的做法及时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8日